因工作需要,经院党组研究,决定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调整后如下:
党组书记、检察长王瑞娟 主持全面工作,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审计工作。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陈萍 分管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检务保障部工作。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玮 分管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工作。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纪昌 分管办公室、政治部工作。
副检察长张晶 分管综合业务部工作。
检委会专职委员元冰凌 分管第四检察部工作,协助分管未成年人检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