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丨  检察要闻  丨  检务公开  丨  检察业务  丨  队伍建设  丨  党建园地  丨  图片新闻
检索
当前位置:首页>>检务公开>>工作报告
2015年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07-03  作者:  新闻来源:最高检网站  【字号:大 | 中 | 小】

  ——2016年1月13日在河北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七次会议上

  河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韩 东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5年检察工作回顾

  一年来,我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紧紧围绕改革发展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坚持严格规范公正司法,不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发挥检察环节的职能作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积极回应人民的平安需求,坚决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为基本任务,全力推进平安河北建设。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478人,提起公诉599人,没有捕后不诉、撤案和诉后无罪判决。重点打击与群众安全密切相关的“两抢一盗”暴力型和涉毒类犯罪,批准逮捕317人,提起公诉396人,净化社会治安环境。依法办理非法经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集资诈骗类案件,尽力挽回损失、释法说理,保护群众财产权益。高度关注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在办理一起涉案60余万元、利用网络跨省市销售假药案的过程中,积极督促和推动市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网上药品销售管理、严格药品行业准入审核,为群众生命健康筑牢安全屏障。

  坚守严防错案底线。落实证据裁判、疑罪从无、人权保护、繁简分流的规则和理念。对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对多发型犯罪认真总结规律,规范证据标准。准确适用逮捕强制措施,对不构成犯罪和证据不足的,不批捕65人;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不批捕48人。严把“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标准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不起诉10人。推进刑事速裁程序试点,实现简化流程、快速审查、集中出庭、同步监督,速裁程序适用率为13%,平均审限为5日,办案质量和效率显著提升。

  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运用刑事和解、文书说理、检察宣告、权利义务告知、风险评估预警等方式,注重在办案环节不产生新的矛盾,实现案结事了。建成集信访接待、申诉受理、案件查询、律师接待等功能于一体的检察服务中心,践行阳光司法理念,打造人性化服务平台。制作普法动漫,举办知识竞赛,开展社区巡讲,利用多种渠道加强控申、举报职能宣传,引导群众在法治轨道上表达诉求。依法办理各类信访524件次,集中清理重信重访,连续多年确保涉检进京非正常访为零。

  二、严肃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持惩防结合、标本兼治,保持反腐败斗争的高压态势,助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加大力度有案必办。集中查办发生在热点领域和焦点行业的职务犯罪,立案贪污贿赂犯罪28人、渎职犯罪5人。其中,查处涉案金额百万元以上案件5件,县处级以上要案10人,所办案件一审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十年以上的3人,侦破大要案成果显著。严格规范侦查行为,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全程监督搜查活动。按照统一部署,我院调集精干力量,全力投入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后的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在时间紧、案情大、任务重、人手少的情况下,克服异地取证困难,昼夜连续作战,及时获取大量关键证据,成功立案玩忽职守犯罪2人。办案中指挥有力、反应迅速、突破瓶颈的做法,得到最高检、市院联合专案组的通报表扬和经验推广。

  深化预防治本清源。结合查办案件,开展案例分析和预防调查,制发预防建议,协助发案单位堵塞监管漏洞。联合党校开设“幸福课程”,面向企业提供“订单式”宣讲,让警示教育按需定制、触动心灵。推进工程领域“筑堤行动”,以“到位不越位、服务不添乱”为宗旨,为项目建设保驾护航。正式启用预防警示教育基地,先后接待84家市级机关、驻区央企和区级单位,组织参观124批次,成为全区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推进廉政建设、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重要载体。探索“互联网+预防”模式,推出河北预防标识,开通预防微信,实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上预约功能,为企业提供查询890次,服务发展水平有了新提升。

  三、强化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确保司法公平公正

  全面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诉讼活动的监督,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针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要求说明理由27件,监督立案30人。对不应当立案的,监督撤案11人。追捕、追诉9人,追诉的一起异地故意杀人、抢劫、强奸案,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重点对侦查取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启动证据合法性调查11件,提出纠正意见6件,排除非法证据后不批捕1人。依法提请刑事抗诉6人,上级支持率100%。提出刑事再审检察建议1件,并获得改判。

  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强化看守所监区改造期间的安全检察,对所内女性在押人员出入所集体转押进行全程监督。集中开展看守所提讯秩序、留所服刑、禁闭室使用等专项检察,进一步规范监管活动。严防超期羁押,发出预警提示337次。做好羁押必要性审查,对16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依法纠正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问题,监督一名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罪犯收监执行,并对一起因外省市法院文书错误导致无法列管问题,及时建议纠正,确保了刑罚的正确执行。驻所检察室连续四届被评为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积极应对行政诉讼法修改,与区法院建立行政诉讼监督协作机制。综合运用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检察建议、季度通报、类案监督等多种手段,进一步增强民事诉讼监督效果。全年,共审查各类申诉18件,建议提请抗诉2件,发出民事再审检察建议1件、执行检察建议2件,以季度通报、检察建议方式提出纠正意见4件。加强与区法院、律师事务所的协作,运用检法联合接访和检律共建活动,扩大民行监督视野,共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四、主动拓展和延伸检察职能,参与社会治理创新

  认真研究不同领域和群体对司法服务的需求区别,努力承担起更多社会责任和义务,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助力发展服务民生。深入驻区交通、电力、物流、城建等行业和系统,开展“访企业、问需求、送法律、促共建”活动。针对办案中发现的交通安全、食药安全、金融安全等问题,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38份,督促消除隐患。精心选择防骗、防盗、酒驾入刑以及婚姻、继承、物业等百姓关心的法律知识,通过电视专栏、远程视频、微信推送、社区讲座等载体,为群众说案说法、答疑解惑。完成水明里、丹江里、鸿顺里常驻社区检察室改造,强化申诉受理、普法宣讲、矛盾化解、定向帮扶的一站式服务。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肖怀远、市委副书记王东峰等领导同志在视察时给予“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充分肯定。

  关爱成长播撒阳光。面对青少年犯罪,强化矫正和预防职能,在全国率先创建附条件不起诉跨省市异地帮教机制,成功考察后依法决定不起诉,用法律守护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发布未检之歌《陪伴》,开通网上“平安课堂”,举办“成长吧,阳光少年”法律特训营,让青少年体验“法在身边、伴我成长”。建成“唤醒、矫正、放飞”系列阳光工作室,侧重不同阶段帮教特点,将现代心理疏导手段贯穿矫正教育全过程,实现了特色化办案、专业化帮教、社会化预防的深度融合。未检经验被最高检4次推广,检察日报、今晚报等多家媒体予以报道,称“阳光工作室是一条温暖重生之路”。

  五、全力保证检察权规范运行,稳步推进检察改革

  积极探索基层检察改革的具体措施,规范司法行为,实施科技强检,统筹推进各项改革创新。

  坚持以改革求突破。作为全市试点之一,在批捕、起诉环节启动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模拟运行工作,成立4组由独任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组成的独任检察官序列,按照“谁办案、谁决定、谁负责”要求,赋予相应司法办案决定权,切实做到“丢掉拐杖、排除干扰”。同时,建立权责清单,依法合理放权,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完善备案、考核、评查、奖惩等一系列制度,确保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自10月份开展模拟运行以来,办案平均审限缩短近一倍,质量把关严格,程序严谨规范,为深化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

  坚持以管理促规范。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梳理办案流程,围绕适用强制措施、扣押冻结款物、保障律师权益等方面加强执法检查。先后抽取162件案件进行重点评查,并以此为契机,在业务部门分别建立评查规则,将全部案件纳入评查范围,以严密的内部监督倒逼办案质量的提升。继续改进“晒业绩”考核模式,分解量化工作目标,每季度查表对账、督办进度,为检察工作加力提速。

  坚持以科技提效能。积极运用互联网思维和信息技术,助推检察管理和业务工作创新。依托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全面实现网上办案。研发赃证物综合管理系统,获得全市检察机关首个软件著作权登记认证。配套建成安防集控系统,完成涉密信息分级保护,提升安全防护标准。推行检委会网上阅卷,打造数字化检委会,增强科学决策的技术保障。引进“北大法宝”搭建网上法律资源平台,为司法办案提供有力支撑。此外,在电子取证、案件管理、司法便民、检察宣传等领域,强化数据分析、程序控制、实时互动功能,提升了检察工作现代化水平。

  六、坚定实施从严治检不放松,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持之以恒加强队伍的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努力提升职业素养和司法公信力。

  始终加强素质建设。认真开展“三严三实”、“守纪律讲规矩、公正廉洁执法”专题教育,增强党性修养,严明纪律规矩。高度重视基层党建,开展理论测试,组织特色党日,举办宪法宣誓,强化宗旨意识和法治信仰。编辑《检察四部曲》,筹建院史展厅,培育特色文化,凝聚干事热情,被评为全市首批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加大职业化培训力度,巩固分层施教、因材施教、以赛施教的培训模式,将培训重点与法学研究、业务实践、科技应用的热点接轨,优秀人才队伍不断扩大。又有6名干警荣获全市公诉、侦监、未检业务竞赛“十佳”,在全市检察系统“比赛季”中获得最佳成绩。

  持续狠抓正风肃纪。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认真执行廉政监督员、重要事项报告、诫勉谈话等制度,厉行廉政问题一票否决。树立“警示就是关爱、督察就是保护”观念,做到廉政警句上墙、廉政提示上网、廉政纪律常学、廉政教育常讲,堵源头、防苗头,做不知疲倦的“敲钟人”。不定期、高密度开展检风检纪、廉政勤政检务督察,一督察一通报、一问题一整改,切实让纪律约束转化为干警行为自觉。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积极配合区人大开展司法调研和执法检查,专题汇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认真落实审议意见,促进惩防职务犯罪工作取得了新突破。进一步密切与代表联系,邀请150名代表举办“走进检察院”活动,定期赠阅检察刊物,诚恳接受代表监督。深化检务公开,及时上网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和终结性法律文书,接受公众查询。先后举办了面向律师和媒体的检察开放日,开通“两微一端”,运用网络推送、动漫演示、在线交流等多种方式,打造新媒体时代宣传阵地。其中,微电影、微动漫作品在全国法治宣传评选中获奖。

  2015年,继连续三年位列全市考核第一档次后,我院被市院授予“优秀检察院”称号,并以无记名测评第一名成绩,再次被推荐参加“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评选。这些进步是区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目前,我们在工作中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检察职能作用的发挥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法治建设新形势和人民群众新期待;检察改革还面临不少实践难题,工作机制仍需健全;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任务艰巨,司法不规范问题仍然存在,检察公信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对此,我们将认真对待,加以解决。

  2016年检察工作安排

  新的一年,检察工作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十届八次全会、区委十届十二次全会部署,以服务和保障全区“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为核心,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坚持法治引领,坚守公平正义,遵循司法规律,深化检察改革,加强高素质检察职业队伍建设,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一是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进一步调整司法办案重心,坚决打击各类诱发群体事件、扰乱金融秩序、破坏市场诚信、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依法经营。不断加大惩防职务犯罪力度,重点查办影响改革举措落实、侵害民生民利的职务犯罪。认真研究社会治理的难点问题,严惩危害公共安全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参与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建设,努力维护良好的经济秩序和社会安定局面。

  二是抓住强化监督的着力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坚持以证据和质量为核心,发挥检察机关在指控犯罪中的主体作用,确保侦查、批捕、起诉的每一起案件都严格遵循证据标准和法定程序。强化对诉讼活动的监督,坚决纠正滥用强制措施、违法查封扣押、违法取证、侵犯人权等问题,深入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和环境污染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健全对涉及公民人身、财产权益行政强制措施的司法监督,提高公正司法水平。

  三是把握改革创新的关键点,严格规范司法活动。稳妥推进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等改革措施。坚持将称职、优秀的检察官遴选、配置在司法办案第一线,并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和科学评价制度,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深入推进检务公开,探索检察工作引入社会评价机制,更多地发挥预防基地、阳光工作室、检察服务中心等窗口作用,切实打破神秘感,增强工作透明度,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四是立足自身发展的新起点,夯实基层基础建设。以人才兴检、科技强检、管理治检、文化育检为目标,认真谋划和落实“十三五”时期的发展规划。完善符合基层需求的人才培养机制,将检察职业素养、信息技术应用、群众工作方法等列入培训重点,带动整体素质提高。探索“互联网+检察”的新模式,着力打造数字化、智能化、开放式的检察办案、服务、宣传平台,推进电子检务工程。进一步提高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水平,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让廉政之声无时不有,检务督察无处不在,违纪追责无人例外,用铁的纪律和严的管理筑牢廉洁防线。

  各位代表,在充满希望和拼搏进取的2016年,我院将在区委的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建设法治河北做出应有的贡献。

  

便民服务  
中国检察听证网
案件信息公开
中国检察网
“阳光·冰凌”工作室参观预约
检察新媒体阵地
检察信箱
 
官方微博
官方微博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版权所有: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 检察服务中心电活:12309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中文域名ICP备案号:津ICP备2025036220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