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院党组研究,决定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如下:
党组书记、检察长王瑞娟 主持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萍 分管第一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检务保障部工作。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纪昌 分管办公室、政治部工作。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林晓萌 分管第二检察部、第四检察部工作
检委会专职委员黄玮 分管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综合业务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