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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报告]关于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0-05-22  作者:  新闻来源:最高检网站  【字号: | |
 关于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河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赵棣中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向河北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区检察院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刑事执行检察是检察机关对刑事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对刑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等刑事执行活动是否合法实行法律监督。按照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要求,原刑事执行检察部门更名为第四检察部,承担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职责。2017年以来,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不断加强和改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忠诚捍卫法律权威、坚守司法公正、维护监管秩序、注重人权保护、促进社会稳定,为建设平安河北、法治河北发挥了积极作用。特别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毫不放松、积极履职,与区看守所密切配合,确保监管安全、办案有序、监督规范,为实现“双胜双赢”贡献检察力量。

  一、坚决维护公平正义,加强刑罚交付变更执行监督

  刑罚执行作为刑事诉讼活动的最后环节,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保障。我院聚焦刑罚交付和变更执行两个关键程序,不断加大监督力度,确保法律权威和统一。

  紧盯刑罚交付执行,着力解决收监难题。主动与公安、法院、司法局建立刑罚执行信息互通机制,重点对不及时交付执行、违法留所服刑、未依法送达执行文书以及监外执行通知报到时间、交付执行文书内容、执行期限计算是否正确等进行严格审查,提出纠正违法89件、检察建议86件,坚决防止和纠正不依法交付执行问题。加大财产刑执行监督力度,排查财产刑案件1339件,提出检察建议96件,全部收到回复。深入推进判处实刑罪犯未交付执行专项检察活动,组成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形成政法委及公检法司民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坚持“不漏一案、一人一策”方针,集中对2016年以来判处实刑未执行案件进行全面排查,依法核查收监条件,逐案确定解决途径,已清理判处实刑未执行案件8件8人,督促收监执行8人。并与相关部门研究推进刑罚交付执行和监督机制建设,从源头破解“收监难”问题。

  紧盯刑罚变更执行,主动开展专项检察。高度重视对暂予监外执行的依法审查,做到“每案必核、严把条件”,共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提请审查案件18件,并持续开展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病情复查跟踪检察,切实强化对刑罚变更执行的同步监督。主动开展判处缓刑罪犯监外执行期间违法问题专项检察,针对危险驾驶罪犯监外执行期间无证驾驶现象,联合交管部门、司法局逐一排查监外服刑危险驾驶罪犯,全面核实名下车辆及行动轨迹,发现5人存在无证驾驶情况,及时建议原审法院和司法局撤销缓刑、变更执行,均收到回复和采纳,5人均被依法收监,以检察监督之为消除社会治理隐患、保障公共安全,维护刑罚执行严肃性。

  二、强化驻所检察职能,加强监区安全和监管活动监督

  我院驻区看守所检察室认真履行派驻检察职能,努力提升网络化、动态化监督水平,连续四届被最高检评为全国一级规范化驻所检察室。

  维护监管秩序安全稳定。完成驻所检察室智能化、信息化提升改造,实现与看守所网上执法信息、实时监控的双联双通,升级远程指挥、远程提讯、同步录音录像的办案功能,为强化监管活动全程监督提供有力支撑。认真执行“日巡视、周检查、月小结”监督机制,每天两次深入监区现场、核查在押人员就医用药情况、检察出入看守所手续流程、制发羁押期限预警提示。做实做细基础性、经常性监督工作。每周开展禁闭室和械具、监区秩序、生活卫生等专项检查,特别强化重大节假日及重要敏感时期的安全防范检查,按时开展看守所伙食、经费、扣押财物、具体监管活动的定期检查。每月主动与看守所进行联系沟通,通报检查情况、分析监管形势、研判改进措施,确保检察监督与监管活动的无缝衔接。三年间,派驻检察共提出检察建议121件、纠正违法29件,全力保证监督无死角、监区无隐患、监管无事故。

  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以推进监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为契机,加大人权司法保护力度。在监区设立检务公开、检察官信箱专栏,严格执行定期谈话、约见检察官、投诉信件办理等制度,办理在押人员控告申诉5件,拓宽诉求表达和权利救济渠道。集中开展了牢头狱霸、混押混管、羁押期限专项检察,邀请食品安全、消防部门共同参与餐饮药品、卫生伙食、消防应急安全检查。督促看守所完成提讯区双通道改造、设置安检通道、扩容增配律师会见室、改进律师会见预约制度,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制定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核查办法,在看守所设立核查谈话室,开展讯问合法性核查4人。针对未成年人、女性等在押人员,联合团区委、区妇联等部门开展送法关怀活动,从生活饮食、心理情绪等方面做好外国籍在押人员权益保障工作。在我院与看守所的监督配合下,一张幼子照片的生日礼物、一封寄往国外亲人的家书、一次临时出所祭奠亡父,彰显了对在押人员的权益保护和司法温度。

  三、严格保证依法履职,加强社区矫正执行检察监督

  牢固树立“治本安全观”,不断创新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检察监督新机制,有效防止和纠正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切实把罪犯改造为守法公民,向社会输出“合格产品”。

  着力扩大监督覆盖面。秉承“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完善与司法行政机关联席会议和联合检查机制,定期围绕典型问题、活动部署、建议落实等内容进行共商研讨。坚持采用“定期巡察+不定点抽查”和“线下检查+线上监督”的新模式,一年两次全面巡察、每周一次随机抽查,运用纸质卷宗和社区矫正动态管理系统进行同步监督,督促社区矫正机构落实各项监管措施,有效开展教育矫正。正式启用驻区司法局检察官办公室,将监督视角前移定位到社区矫正工作的第一线,为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交接报到、矫正档案、监管执法、帮教措施的全过程监督提供了有效平台。三年来,共对全区10个司法所1300余名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全覆盖监督检察,下所检察51次,检查剥夺政治权利罪犯执行档案63份。针对监督中发现问题,提出检察建议73件、纠正违法65件,发现并纠正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案件5件,并对整改情况持续跟踪监督。

  着力提升监督精准性。以“五结合”优化检察监督方式,经验得到最高检的肯定推广。一是将办理服刑人员再犯罪案件与发现监督线索相结合,三年中,办理再犯罪案件审查逮捕28人、提起公诉38人。在一起社区服刑人员涉嫌诈骗案中,发现交付执行手续不当,及时向当地司法局提出纠正违法,该案被评为全市刑事执行检察精品案件。二是将科技辅助与传统核查相结合。运用社区服刑人员手机定位轨迹,逐项比对报到报告、教育学习、社区服务档案记载,并从个案问题强化类案监督,以检察建议督促规范社区矫正中履行外出审批手续及违规处罚程序,达到了“建议一件、整改一片”效果。三是将检察业务统一应用系统和核查社区矫正动态管理系统相结合,数字化考量社区服刑人员监管状态,提升科技化检察水平。四是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教育矫治相结合,排查涉黑涉恶人员、逐人进行谈话、开展法治宣讲和教育训诫、组织法律知识测试,强化社区矫正标本兼治效果。五是将专项检察与常规检察相结合,突出监督重点环节,先后开展了社区服刑的未成年人、剥权人员、危险驾驶罪犯和节前请销假、参加社区服务等专项检察活动,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进行。

  四、准确把握职能定位,加强刑事执行拓展领域监督

  随着法治建设和司法改革的不断推进,刑事执行检察职能有了新的拓展和延伸。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院积极探索和完善检察监督机制,维护司法公平公正。

  做实强制措施执行监督。组建公检法信息互通网络,动态跟踪在押人员诉讼时间节点,每日审核换押手续,提前七日向看守所发出羁押期限预警提示,并要求看守所向办案单位发出预警,延续监督落实情况,严防超期羁押问题,杜绝“久不换押、久押不决”现象。深入推进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对逮捕后的犯罪嫌疑人,从涉嫌犯罪事实、主观恶性、悔罪表现、身体状况以及有无再危害社会危险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特别对未成年人、哺乳期妇女、在校学生及家庭唯一抚养承担者以及已经通过赔偿取得谅解、达成和解的犯罪嫌疑人,全面审查羁押必要性,及时建议办案单位予以变更强制措施。三年间,经羁押必要性审查后变更强制措施158人,一起案件被评为全国优秀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

  做优强制医疗执行监督。根据市检察院决定,我院成为全市唯一履行强制医疗执行检察职责单位,并设立了驻市公安局强制治疗所检察室,以派驻检察形式对强制医疗活动实施法律监督。我院从制度规范入手,制定了强制医疗执行检察工作办法,选派员额检察官加强派驻力量。制作了13项检察监督记录格式模板,为215名被强制医疗人员建立电子档案,实现标准化、数字化动态监督。建立了定期病房巡察、业务查房、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日例行、周专项、月普查”的常态化检察机制。重点开展了强制医疗交付执行、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被强制医疗人员死亡、解除强制医疗等专项检察活动。2019年,全程监督市公安局强制治疗管理总队迁址和被强制医疗人员押送工作,有力保证了强制医疗活动的依法进行,维护了被强制医疗人员的合法权益。

  五、适应改革发展需要,加强刑事执行检察队伍建设

  始终将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以业务需求为导向,以素能提升为目标,建设新时代刑事执行检察队伍。

  强化党建引领作用,筑牢忠诚本色。精心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强化使命担当,忠诚履职尽责。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方位开展检务督察,严肃纪律规矩、筑牢底线思维。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激励全体党员勇于攻坚克难、精于谋划推动、善于创新突破,带动了破解收监难、创新强制医疗执行监督、强化财产刑执行监督等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第四检察部党支部与区看守所、市公安局强制治疗总队等单位密切联系,积极开展支部结对共建工作,有效提高了党员干警的党性修养、业务能力,也在结对互促中统一思想、交流经验,实现了以党建带队建促业务的共赢效果。

  强化人才示范作用,提升综合素质。积极应对司法体制改革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全方位加强岗位培训和人才培养,贴近办案一线,注重内部挖潜,举办了岗位素能系列练兵活动。瞄准高端领域,拓展工作视野,选派业务骨干参加高检院组织的专业研修班,检察长带队前往先进地区汲取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经验。开展案例研究,健全实践机制,倡导“办理一案、掌握一类、精通一行”。让干警在办案实践中提升专业能力。高度重视干警调研能力的培养,鼓励干警把实践经验上升为理论成果,多篇调研文章在《中国检察官》《检察日报》等刊物发表,并多次在高检院刑事执行检察论坛和天津检察论坛上获奖。

  近年来,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连续多年在全市检察机关基层建设考核中位居前列。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还存在很多差距和困难:一是从传统办事模式向办案模式的转变还不完全,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规范意识、程序意识有待加强。二是法律监督的刚性还有待提升,监督效果向社会治理领域延伸的能力还不足。三是刑罚执行监督、财产刑执行监督、强制医疗执行监督中破解难题的创新招法不多。四是信息化手段在监督工作中的应用水平还不高。五是队伍能力素质还有待提高,惯性思维、观念保守的问题仍然存在。对此,我们将从“四个下功夫”入手,认真加以解决。

  一是转变监督模式,在更新理念上下功夫。巩固把罪犯改造成守法公民的“治本安全观”,强化维护刑事执行公平公正、维护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维护监管场所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职能定位。进一步推进工作模式转变,通过完善办案制度、规范办案程序、加强办案监督等方式提高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司法属性,在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充分体现检察担当。

  二是聚焦工作重点,在提升效果上下功夫。凝聚“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共识,紧紧围绕看守所检察、社区矫正执行检察、强制医疗执行检察“三条主线”,探索优化判处实刑未执行、财产刑执行、保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的“三结合”专项检察方式,与刑事执行机关建立良性互动积极的工作关系,全面提升核心业务工作品质,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的监督效果。

  三是完善监督机制,在规范精准上下功夫。加强驻区看守所检察室、驻强制医疗所检察室、驻司法局检察官办公室的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深化与法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衔接与监督配合,建立健全数据共享、信息互通、情况通报等机制,加大信息技术应用力度,不断搭建和拓展网上办案、数据流转、动态监督的信息化平台,扩大联网范围,提高共享水平,增强检察监督的时效性和精准性。

  四是强化责任担当,在队伍建设上下功夫。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政治建设统领队伍建设。突出岗位特点和规律,加强人才培养和培训,通过理论学习、业务交流、评优竞赛等方式,结合案件评查、绩效考核、综合评价等手段,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强化正向激励,细化队伍管理,建设新时代过硬刑事执行检察队伍。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以此次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为契机,更加自觉主动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进一步提升监督能力和水平,守正创新、行稳致远,为决胜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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