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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报告]关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时间:2019-05-09  作者:  新闻来源:最高检网站  【字号: | |
 关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河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赵棣中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就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向河北区人大常委会进行汇报,请予审议。

  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就是人民检察院依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以及审判、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活动。2017年7月1日,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确立了公益诉讼制度,并赋予检察机关以诉前建议、提起公益诉讼等方式依法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职能。三年来,我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全面履行民事行政检察职责,努力守护公平正义,维护群众权益,保护社会公益,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转变理念、强化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

  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全过程监督,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再审检察建议、季度通报等手段,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三年间,共办理民行监督案件214件,提出监督意见53件。

  强化生效裁判监督。着力健全案件来源机制,畅通申诉渠道,全力维护民事行政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与市检察院一分院建立一体化办案机制,实现跨行政区域和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协同办案,形成工作合力,拓展监督范围。创新工作方式,前移监督关口,设立全市首家“驻法院民行检察联络室”,每周定期派员现场办公,开展检法联合接访,第一时间受理当事人监督申请,减轻群众诉累。加强内部衔接和对外联系,与本院控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同步接待民行案件信访、受理申诉。深入社区街道、行政机关、律师事务所宣讲民行检察工作职能。共依法办理民行裁判监督案件46件,经审查提请抗诉11件,法院已改判5件。针对抗诉案件办案环节多、周期长的问题,对符合抗诉条件的案件有效运用再审检察建议,建议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及时化解矛盾、节约司法资源。共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被采纳2件。

  强化同级审判监督。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秉承“监督不对立、协作不混同”的原则。认真落实与区法院会签的《关于深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协作的意见》,细化同级审判监督流程。创新设立季度通报制度,每周总结、每月分析,每季度将检察环节民行申诉案件的受理、审查、提请抗诉、案件改判、息诉罢访情况以及发现审判环节需要注意的问题,向区法院进行详细通报,以动态化沟通实现常态化监督。有效运用类案监督方式,针对一段时期、一个领域、一类案件审判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类案检察建议。以加强办案程序监督为重点,从裁判结果监督向诉讼过程监督延伸,对送达、审判期限、权利义务告知等环节进行监督,及时提出检察建议6件,制发侵权纠纷审理举证责任分配等类案检察建议3件,均得到法院充分重视与采纳。

  强化执行活动监督。聚焦“执行难”问题,认真履行执行监督职能,共受理执行监督申诉68件,向法院提出执行检察建议35件,被采纳35件。积极配合区法院破解执行难题,共同会签《执行监督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明确执行监督的范围与程序,为深化监督奠定坚实基础。主动派员监督人民法院腾房案件强制执行活动,在维护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保障执行活动顺利进行。在办理华润超市与褚某执行监督一案中,从提出建议、跟踪问效到配合执行、化解矛盾进行全程监督,推动执行难题及时妥善解决。积极参与执行案款集中清理工作,协助法院完善工作方案,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协调解决疑难问题,参与集中检查活动,推动执行案款清理工作有序进行。开展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以监督准予执行房屋拆迁强制执行裁定为重点,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4件,做出不予支持监督申请决定,维护法院裁判权威,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

  二、融入发展、聚焦民生,服务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大局,积极回应民生需求,全力化解矛盾纠纷,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维护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妥善办理涉及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的检察监督案件,受理产权确认、合同纠纷、执行返还等各类监督申诉21件,已办结21件。在办理天津宇昊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涉案近300万元的工程合同纠纷申诉案中,主动调取核实证据,积极向法院提出再审建议并得到采纳,企业发展得到了法律保障。深入开展民事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针对民间借贷中虚构事实打“假官司”问题,积极与区法院协调配合开展案件审查,发现一起双方当事人恶意隐瞒债务事实,骗取法院调解协议的线索,通过调查询问、固定证据,依法提出再审建议,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阐述再审建议的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促成该案启动再审监督程序,保护了司法公信力与权威性。

  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始终把婚姻继承、侵害赔偿、房产纠纷、劳动争议等群众关心领域的民事案件作为重点,运用好基层走访、远程接访、社区检察室、12309检察服务中心、民行检察联络室等平台,建立就近申诉工作机制,提供零距离司法服务。将依法维权贯穿于诉讼监督的全过程,在办理的一起13人道路交通事故侵权责任纠纷检察监督案中,从信访接待、专案调查、提请抗诉、再审出庭、执行监督进行全程跟踪,并依职权主动为因受伤严重没有参加监督申请的受害人争取达成执行和解,受害人得到了救助和赔偿,该案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民事检察精品案件”。认真履行支持起诉职能,创新设立“驻法院支持起诉接待岗”,优先受理、快速办理,构建弱势群体维权绿色通道。重点加大对农民工权益保护力度,办理农民工讨薪支持起诉案件90件,涉案金额90余万元,已有55件获法院判决支持,让农民工“流汗”不“流泪”。

  维护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努力学习创新基层检察“枫桥经验”,严格执行风险评估预警机制,针对群体性、缠访型申诉案件逐案制定应急处置和矛盾化解预案。强化联合接访效果,与法院紧密配合,与控申部门通力协作,同步做好释法说理和心理疏导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法律文书说理,特别是对经审查裁判正确、不支持监督申请的案件,充分说明理由和依据,注重答疑解惑,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办理的蒋某某撤销房屋产权登记纠纷案,经审查虽然做出了不支持当事人监督申请的决定,但当事人对我院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工作表示赞同,送来了“伸张正义、依法维权”的锦旗。三年来,共对71件民行监督申诉案件做好服判息诉工作,未发生非正常进京访、越级访,为社会大局稳定贡献了检察力量。

  三、主动作为、精准发力,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新职能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肩负着重要责任”。2017年7月以来,我院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当好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守护者。

  以新的使命担当有力组织推动。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和高检院、市检察院工作部署,针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涉及面广,法律性、政策性强的特点,主动争取区委的领导和社会的关心关注。院党组专题研究、制定计划,明确方案,并在全市基层院率先向区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报告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赢得党委、人大、政府大力支持。加强与法院的协作配合,会签《关于全面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协作暨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凝聚公益保护的司法合力。结合开展的“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进一步细化方案措施,将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作为突破口,工作方案和公益诉讼工作报告多次得到区领导批示肯定,为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以新的民生需求蓄力攻坚突破。将公益诉讼工作与全区发展大局同向发力、同频共振。紧紧围绕争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目标,走访区法制办、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区环保局、区教育局,建立联席会议、联合检查、执法信息共享和案件线索移送机制,定期派员参与食品安全现场检查活动,形成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有效衔接。加大线索排查力度,对公益诉讼开展以来的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执法信息逐一排查,获取30余件有价值的执法信息登记备案,精准研判。发扬主动作战精神,细致筛查媒体宣传、社会动态、日常走访以及本院办理刑事案件中发现的线索,自行调查污雨水混排、油烟违规排放、食品过期和违规添加等问题。央视315晚会曝光问题食品后,民行部门组织干警前往本区超市进行排查,有效防止问题食品进入百姓餐桌,筑牢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屏障。

  以新的工作举措助力办案实践。牢牢把握维护“公共利益”这一核心,以制发诉前检察建议为主要方式,努力增强办案效果。在本区金色童年幼儿园幼儿群发性呕吐、腹泻事件后,根据调查取证情况迅速向有关责任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要求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确保公共食品安全。重视典型类案的指导作用,以点带面开展全区学前教育餐饮现状调研,向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街道分别提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对全区幼儿园餐饮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坚决取缔无证经营行为危害幼儿健康。为保证检察建议的有效落实,加强跟进监督,责任机关积极回应,切实加大了对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消除了食品安全隐患。该起案件被评为全市“检察公益诉讼优秀案例”。目前,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14件,其中环境保护领域1件,食品安全领域13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14件,做到件件有回复,回复有落实,落实见成效。

  四、苦练内功、规范司法,提升民行队伍素质和能力

  以新时代政法队伍建设“四化”要求为目标,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提升民行检察队伍综合素质。 

  以党建带队建。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到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之中,引导全体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推进民生检察工作落地生根。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丰富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载体,民行支部以共建形式,主动与街道社区、法院执行局和本院控申、检务保障等党支部共同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举办法治宣讲、接待群众咨询、研讨典型案例,促进共同进步,展现了党建工作思想凝聚、创新启发、工作引领的强大作用。

  以规范促公正。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制度建设,出台了调查核实、执行监督、支持起诉等民行检察工作办法。联合区法院会签了相关专项工作实施意见和会议纪要,对生效裁判监督标准、监督程序、卷宗调阅、出席再审法庭、提起公益诉讼等工作进行规范,并认真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健全了检察建议衔接、流转、反馈等机制。深化检务公开,完善申诉人权利义务告知、申诉风险提示、被申诉人答辩等制度,及时答复和主动公开办案进度和结果,增强司法透明度。严格内部管理和监督,建立单元化和专业组相结合的办案模式,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加强对民行案件的案件评查和检务督察,严守办案纪律,提升规范司法水平。

  以人才强业务。积极应对民行检察新增职能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全方位开展岗位练兵和人才培养工作。举办“名家河北行”民法总则专题讲座,选派业务骨干参与市检一分院疑难复杂协办案件办理,前往先进地区汲取公益诉讼经验。开展案例研讨、深化理论调研,引导民行干警结合办案学业务,倡导办理一个案件熟悉一类法律,及时掌握新的法律条文和相关专门知识,提升办案综合能力。共有3人荣获全市民事行政检察“业务标兵”和“业务能手”称号,同时入选全市民事行政检察人才库,撰写的多篇调研文章在《中国检察官》等刊物发表。

  近年来,我院民行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和进步,在连续三年的基层院建设考核中,民行工作始终位居全市前列,并在今年全市检察机关民行检察工作会议上做经验介绍。面对成绩,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还存在很多差距和困难:一是监督理念的转变还不到位,民行检察在全部检察工作中的发展还不平衡、不充分,“重刑事监督、轻民事更轻行政监督”的问题仍存在。二是监督的刚性与人民的期待还有差距,相关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能、具体程序规定比较原则,检察建议缺乏刚性约束,一定程度影响了监督实际效果。三是民行检察职能的宣传力度仍需加大,社会知晓度不高,公益诉讼工作还没有被社会广泛接受,社会影响力有待加强。四是监督能力不足。民行检察监督范围广、法律法规多,监督力量与监督任务不相适应,干警的法律适用、政策把握、群众工作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以上问题,我们将认真对待,加以解决。

  新时代,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入推进,检察职能进一步优化调整,“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四大监督职能总体布局已经确定,对今后的民行检察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行检察和公益诉讼工作,为河北区“五个之城”建设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一是突出重点,融入发展中心大局。坚持把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建设、非公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依法行政作为工作重点,综合运用提请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检察建议、支持起诉、季度通报、督促履职、提起公益诉讼等监督手段,不断完善多元化的民行检察监督格局,推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转型升级。

  二是加大力度,增强监督实际效果。加大对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社会影响较大案件的办理力度,不断提升监督的精准度。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充分发挥民行检察职能作用,聚焦民生领域涉及民间借款、劳动争议、医疗纠纷案件办理,深挖黑恶势力犯罪线索。进一步规范对执行活动、调解活动、虚假诉讼的监督,认真办理支持起诉案件,加强对行政执法和行政强制措施的监督,认真分析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提出意见建议,促进依法行政。

  三是完善机制,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注重运用12309检察服务中心、社区检察等工作平台,有效衔接环保督察、审计、巡视巡查等专项监督信息,通过新闻舆论、报刊电视、新媒体等公共信息渠道,广泛获取公益诉讼线索。借助科技手段,依法调查取证。努力实现通过诉前程序维护公益的目的,规范检察建议的办理程序、形式内容、跟进监督以及诉讼衔接等各个环节,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推动损害公益问题有效解决。

  四是规范办案,提升司法公开公信。继续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完善案件管理、业务流程监控等办案程序机制和案件评查、公开听证等质量保障机制。自觉把“阳光检察”落实到执法办案各个环节,加强与人民法院、行政机关的衔接配合,更加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监督。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宣传,提高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大力支持的良好氛围。

  五是提升素质,建设新时代民行检察队伍。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不断提高民事行政检察干警思想政治素质。狠抓纪律作风建设,维护公正廉洁司法的良好形象。以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为契机,加强专门机构和办案组织建设。提升民行检察理论研究和司法办案水平,积极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活动,通过调整、挖潜、引进等方式改善民事行政检察队伍结构,努力培养一批业务专家和办案能手。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本次会议专门听取和审议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工作,充分体现了区人大常委会对检察工作的关心、重视和支持。我们决心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更加自觉主动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推动民行检察和公益诉讼工作全面发展,以优异的工作成绩向伟大祖国70华诞献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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