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美颜神器”,大家应该都不陌生。但是,生鲜产品也有“美颜神器”—新鲜水灵的蔬菜,刚装进袋子就蔫了;肉摊上色泽红润的鲜肉,买回家再看仿佛“卸了妆”……让生鲜产品在视觉效果上能够与众不同的“美颜神器”,其实就是一盏盏或红或绿的“生鲜灯”。
根据《建筑照明设计标准》,农贸市场照明标准值中的显色指数不应低于80。灯的显色指数在80以上,才可以还原被照物体的“本色”。而“生鲜灯”普遍存在显色指数低于国家标准的问题,有的灯光的显色指数甚至低于个位数。
2023年12月1日起,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出台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其中明确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我院发现辖区内个别商户在肉类等生鲜区域使用不同颜色的“生鲜灯”进行销售。对此,本院“悦益同心”公益诉讼办案团队及时开展调查,与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开展综合治理,通过检察监督依法督促职能部门加强市场监管,全面落实禁用“生鲜灯”规定,褪去生鲜灯“美颜滤镜”,保障居民“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