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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 陈凤超:打造现代化大都市法律监督新高地
时间:2023-01-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2年12月1日,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从立法层面为加强新时代天津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保障。据悉,天津市检察机关在推进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过程中,积极争取党委支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采取多种举措深化贯彻落实。三级检察机关20余位检察长带头进机关、进党校宣讲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促成共识,形成有利于开展法律监督的社会环境。如何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以更高站位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日前,记者采访了二级大检察官,天津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凤超。


记者:您2022年先后到天津市委党校、国家检察官学院,围绕做好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这一主题进行宣讲,是出于怎样的考虑呢?

陈凤超:最高检党组提出“检察长也要到党校讲党课,促进形成更多共识”。我到天津市委党校为市局级、中青年干部讲授专题党课,介绍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责定位和发展方向,主要目的是推动《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在天津落地落实,促成共识,形成有利于开展法律监督的社会环境。

现在来看,宣讲活动取得了预期效果,汇聚了党绝对领导下的落实合力。学员们反映,对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性质、作用等有了更全面、透彻的了解,在今后的工作中要重视、支持法律监督工作,共同推进《意见》在天津落地生根。

2022年,天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将不配合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调查核实的情况,纳入“天津市全面依法治市2022年考评指标”负面清单。此后,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又立法保障检察机关调查核实、检察建议等法律监督工作刚性。

前不久,天津市检察院专门成立了3个调研组,由市、分院领导带队分赴各区开展调研,通过走访政法委、公安、法院等部门,共同研判监督的症结和破解方法,进一步营造“监督就是支持”的思想共识。

记者:2022年,您到天津履职初期,就提出了要坚持系统思维,树立“合目的性、合规则性、合理性”相统一的办案理念,推进法律监督工作,在天津市检察机关形成普遍共识。请您具体介绍一下这方面内容。

陈凤超:我是检察系统的老兵,在法院工作期间,也一直关注检察工作。在多年的司法工作中,我注意到,有一些办案人员在具体案件的法律适用上没问题,但在把握案件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上,有时表现得无所适从。

为此,我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总结了“三性统一”的办案体会,与一线检察人员分享交流。一是坚持“合目的性”,司法办案要准确把握案件背后的价值追求,统筹考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国家安全观总体要求,坚持从政治上看,该如何办案、如何监督,把握好案件中的“政治高线”;二是坚持“合规则性”,通过精准把握案件事实关、法律适用关、社会效果关,在错综复杂的案件表象中深刻把握法律逻辑,守牢办案“法治底线”;三是坚持“合理性”,攥紧人民群众评价“标尺线”。在司法办案中考量生活常识、社会公理、人之常情,尊重人们“日用而不觉”的价值观,努力使办案效果符合人民群众新期待。

“三性统一”的办案理念得到了广大检察干警的认可,成效明显。目前来看,就案办案、机械办案的少了,“三个效果”相统一的优秀精品案件多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具体检察办案实践中得到了有效落实。

记者:您认为如何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高质量做好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

陈凤超: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关键要看行动。落实的关键,在于联系实际。党的二十大报告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提出明确要求,这是党中央对检察事业的高度重视,更是党和人民赋予检察机关的更重政治责任。敢不敢监督、监督效果好不好,不仅仅是业务水平的问题,更是一个政治责任问题。要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深化完善党领导检察工作的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为此,天津市检察院相继制定了《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实施细则》《加强检察机关党的政治建设实施意见》《加强检察机关政治督察实施意见》等制度性文件,这些都是落实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的具体行动。

此外,还要以更开放的思想、更高远的境界去认识和把握法律监督问题,在监督精神、监督理念、监督能力、监督作风上实现新的转变。天津市检察机关在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中,结合检察职责,提出“勇于担当、百折不挠”的法律监督精神,牢固树立“依法、善意、精准、合作、效能”监督理念;在具体司法实践中,做到求真务实,抓好调查研究、管理创新和能力建设,大力破解“监督难”问题,切实做到敢监督、会监督、善监督,办出有影响、有价值、有灵魂的案件,以法律监督凝聚合力、促进共识、实现共赢。

天津市检察院第三分院针对渤海滩涂大量生长的外来物种——互花米草,联合河北省检察机关共同开展了整治互花米草、修复渤海生态环境的行政公益诉讼攻坚战。在办案中,我们秉承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主动走访国家海洋标准计量中心、国家海洋局天津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交流研讨互花米草治理标准化相关工作,形成一致意见。同时,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向属地政府制发提示函,向主管部门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推动各方综合施策治理,持续跟进监督,形成公益保护合力,取得了良好成效。

记者:刚才您提到了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建设,在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方面,天津市检察机关有什么打算?

陈凤超:践行党的二十大精神、提升法律监督能力离不开人的因素。当前,在检察一线办案环节,有些检察人员还存在重办案轻监督的现象,缺乏法律监督整体观和协作配合意识;面对新型案件,刑民交叉、行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还存在监督履职能力不足等问题。

为此,我们要进一步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夯实自身高质量发展根基。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了“建设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的新要求。《意见》明确了检察队伍建设的具体要求,要确保检察人员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围绕检察机关专业化建设目标,全面提升检察人员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作风、专业精神。

着眼天津检察工作长期健康发展,我们近期启动了天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三年规划调研工作,其中队伍建设是重要方面。要通过深入调研,明确天津检察队伍建设的目标,全面提升政治业务素能,确保检察队伍适应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的新要求。

经过考虑,我们计划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一是把高素质、专业化作为建设目标。一体加强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做到政治上过硬、业务上精湛。要在政治高线、法治底线内解放思想,弘扬法律监督精神,树立法律监督理念,增强监督能力。要在人才兴检上下功夫,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力度,启动“壮苗”工程,激励担当作为,让党的检察事业后继有人。二是把检察管理创新作为有力保障。我到天津工作后,强调科学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机制,提出构建以“达标率”“贡献率”为标准的动态评价体系,就是要发挥检察人员考核指挥棒的引领作用,最大限度调动干事创业的主动性、积极性。三是把严的主基调贯穿队伍建设始终。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转作风,带头真抓实干,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三个规定”,带头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要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在持续抓政治生态修复,持续肃清流毒影响,持续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解决“好人主义”问题等方面下功夫、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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