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机结合,促进辖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健康发展,11月15日,我院与辖区民政局召开国家司法救助工作联席会,共同签署《关于加强国家司法救助与民政部门社会救助沟通衔接工作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共十六条,对检察机关和民政部门在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中具体分工、配合衔接、案件移送以及后续长效帮扶机制都进行了详细说明。《规定》指出,河北区检察院将主动加强与民政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探索建立通报协作制度,重点做好贫困户、军人军属、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四类人群的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对遭受犯罪侵害的四类人群,分别采取相应措施、迅速启动救助程序。同时,在执法办案中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增强主动意识,扩大救助规模,努力实现以依申请救助向依职权救助转变,不断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司法救助规范化水平。
民政局局长吴俊雅表示,将认真分析研读、理解领悟和贯彻落实好新签订的《规定》精神,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救助理念,与检察机关各司其职、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同力做好辖区的司法救助工作,真正做到司法有力量、救助有温度。河北区检察院检察长赵棣中指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是司法工作和民政工作体现人文关怀、加强民生保障的重要方式,也是检察机关和民政机关助力脱贫攻坚战的重要结合点、有效着力点和特色新亮点。河北区检察院将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的工作理念,在办案工作中切实增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心,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彰显司法的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