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未成年人的食品安全,促进在校学生健康成长,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天津河北区检察院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开展“3?15校园食品安全检查”专项检查活动。
活动开展前,河北区检察院侦查监督部检察官、民事行政检察部检察官与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同志召开专题座谈会。会上,区市场监管局通报了河北区校园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情况,并对检察机关开展涉未成年人食品安全公益诉讼工作表示支持。与会人员就如何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重点内容、畅通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交流沟通渠道等工作进行了深度研讨。
专项检查中,联合检查组先后前往辖区内部分幼儿园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了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及培训、以及环境卫生、食品加工操作等情况,详细排查食品安全隐患。检察官还就食堂的进货台账、食品及原料存放、留样备查等情况向幼儿园负责人进行了详细询问,并要求幼儿园负责人及时对安全隐患进行自查,确保校园食品安全。
此次专项检查活动得到了相关幼儿园负责人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在消除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的同时,增强了幼儿园负责人的守法自觉性,保障了校园食品安全,取得了良好效果。今后,河北区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与行政机关的交流与合作,建立校园食品安全联合监督机制,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