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市检察院和区委的正确领导下,我院“阳光·冰凌工作室”充分发挥未成年人刑事检察职能,在司法办案中依法维护涉案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主动走进辖区学校和社区,对青少年开展普法宣教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7月5日,经过自行申报、考评推荐、评委审核等程序,我院“阳光·冰凌工作室”被确定为河北区2018年度“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单位。
今后,“阳光·冰凌工作室”将立足新起点,结合新形势下未检工作的特点和发展趋势,健全完善未成年人特色化办案机制,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积极促进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帮教社会化体系建设,最大限度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继续广泛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宣教、法治教育、心理咨询等活动,关爱青少年的身心成长,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积极联合社会各界力量做好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为推动我区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再上新台阶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