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助推社会治理,9月11日,我院与河北区司法局召开联席座谈会,双方会签《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实施办法(试行)》,并就深入推进“检察+公证”协作配合模式探讨交流。该实施办法的制定以个案实践为基础,对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的基本含义、基本原则、适用范围、适用条件、赔偿保证金的提存、领取程序及相关具体问题处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河北区司法局局长赵亮表示,将充分发挥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制度在整合司法资源、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机制,规范制度运行,通过有力协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升市域社会治理成效。
我院检察长王瑞娟表示,将切实加强与区司法局的协作配合,深化案例实践,做到依法办案与化解矛盾相结合,充分运用创新制度破解轻微刑事案件和解难题,让矛盾得到实质性化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坚持高质效办案,让人民群众能感受、可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
会上,我院第一检察部党支部、第五检察部党支部还与河北区公证处党支部签订了《党建引领业务共建意向书》,通过以党建带动队建、引领业务,协力推进区域社会综合治理。